最新消息


親愛的校友:

 

校友會會員大會暨新一屆幹事會選舉將於6月22日(星期六)上午11時半至下午2時正在本校禮堂舉行,議程包括會務報告、幹事會選舉及投票事宜。敬請各校友撥冗出席,參與支持,並投下信任的一票。有關參選內閣的資料將於6月14日(星期五)公佈。

 

當天亦為校友同樂日,校友會籌備了多項活動供校友一同參與,時間為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正,內容包括:聖芳濟各書院校友盃三人籃球比賽、學校文物展覽、太陽能風車工作坊及桌遊。節目非常豐富,歡迎各位校友抽空出席,參與支持!


校友亦可填寫授權書並於 2024年 6 月 20 日(星期四)或之前送達(親臨/郵寄)本校,以授權本會合資格會員作代表參與會員大會及投票,有關詳情可參閱 校友會網址

如欲參加聖芳濟各書院校友盃三人籃球比賽,請填妥以下Google Form:

https://forms.gle/csCC62iVYUjtFT5QA

 

祝身體健康、生活愉快!

 

校友會謹啟

 

下載: 選舉授權書

 


2024至2026年度幹事會選舉

校友幹事會選舉將於2024年6月22日舉行,現誠邀有意為母校服務的校友,籌組幹事會內閣參選。詳情如下:

任期: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

提名方法:

1) 本會所有合資格會員均可組織內閣參與競選;

2) 各候選內閣須填妥內閣參選表格,並於2024年6月13日(四)下午4時正或之前,親身投放至本校校務處「幹事會選舉參選表格收集箱」內;

3) 請注意延期、電郵或傳真形式均不受理;

4) 參選表格及入會表可到本校校友會網址(最新消息頁面)下載。

如有任何查詢,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6779702與鄧明輝副校長或勞茂霖老師聯絡。

附件一:24-26校友會幹事會(內閣)參選表格

附件二:入會登記表

 


校友校董選舉

各位校友:

本屆校友校董選舉提名程序已於2024年5月24日(星期五) 完結,本會確認收到一位校友提名參加是次校友校董選舉。由於只有一名參選人,根據選舉章程,現在宣佈校友蕭瑋希先生將自動當選為校友校董,任期為兩年。有關參選人心聲,可參閱學校網頁內校友會版面。

如校友對選舉結果提出上訴,請於2024年6月14日(星期五)下午4:00前,以書面方式向校友會選舉主任提出上訴。信中須清楚列明上訴理由及証據,並於辦公時間內投入聖芳濟各書院校務處收集箱內,信封面請註明校友校董選舉主任收,恕不接受郵寄,電郵或傳真。請注意所有逾期上訴,均不會受理。

本校校務處辦公時間:

星期一至五 早上9:00至下午5:00

星期六 早上9:00至中午12:00

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
 

校友校董選舉主任

凌倪鋒   謹啟

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

 

如有疑問,請向校友會查詢。

電郵:[email protected]

學校聯絡電話:2677 9709

 

蕭瑋希個人簡介及參選心聲:

本人自畢業後便加入校友幹事會,在擔任主席的四年時間裡積累不少服務校友的寶貴經驗,故希望藉是次參選機會進一步促進學校與校友之間溝通,積極協助校園工作開展,為母校和校友貢獻綿薄之力。

 


2024-2026年度 法團校董會

校友校董選舉 ─ 提名通知

 

​本校法團校董會已於2015 年3月2 日成立,按教育局指引、法團校董會章程及校友會會章,學校將暫訂於2024年6月22日舉行校友校董選舉,參選人提名期為2022年5月13日至5月24日,現附相關資料,以供參閱。

 

名額:校友校董1名

校董職責 :見附件一《香港天主教教區學校法團校董會章程》節錄------校董職責

任​期:由 1-9-2024 至 31-8-2026

候選人資格:曾於本校就讀,而現時並非本校學生之校友,均有資格成為校友校董選舉的候選人。如有關校友是學校的在職教員,便不能獲提名為校友校董。候選人亦應注意《教育條例》第30條所載有關校董註冊的規定(見附件二) 及校友校董選舉中須留意的道德操守(見附件三)。

候選人提名:每名校友可提名本人或另一名合資格的候選人參選,並填妥所附候選人提名表格(見附件四),於24-5-2024下午4時或之前投放在學校校務處收集箱內。(如限期前沒有提名,提名期將延至3-6-2024下午4時)

投票人資格:本校的所有校友均符合資格投票,惟須於選舉舉行前最少 21工作天,即24-5-2024或之前向幹事會登記,以確定其投票資格(下載校友校董選舉投票登記表見附件五,填妥後電郵至[email protected]或寄回本校)。已登記並獲幹事會確認其投票資格的校友,無須再次登記(校友會會員名單)。

投票日期:22-6-2024 (星期六)

投票時間:上午11時–下午3時

(如提名期完結後,只有一名候選校友校董,則該名候選校友校董自動當選。如提名期完結後,沒有候選校友校董提名,校董會可根據教育條例第 40AP(5)條,提名其章程所規定數目的人士,註冊為本校的校友校董。)

投票地點:新界粉嶺欣盛里一號聖芳濟各書院

投票方式:不記名投票 (所有已向幹事會登記的校友均符合資格投票。學校教職員只要是已向幹事會登記的校友,也有權投票。所有合資格投票的人士都享有同等的投票權。每人1票,每票選1人)

 

點票及公佈選舉結果:

i 投票完成後隨即點票,點票完成後隨即公佈結果。

​​​​​ii 候選人之中獲得最多選票者將成為校友校董。

iii​倘若投票結果出現兩位或多於兩位候選人的票數相同,最後須抽籤決定。

 

​希望各位校友積極參與,一同推動及支持學校發展。

 

以下附件可參見校友會網頁 :

https://www.sfac.edu.hk/site/view?name=%E6%A0%A1%E5%8F%8B%E6%9C%83

 

附件一:《香港天主教教區學校法團校董會章程》節錄 ─ 校董職責

附件二:《教育局〈校友校董選舉指引〉─ 教育條例》第30條

附件三: 教育局〈校友校董選舉指引〉─ 校友校董選舉中須留意的道德操守

附件四: 候選人提名表格

附件五: 校友校董選舉投票登記表

聖芳濟各書院校友會

主曆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